院财发〔2023〕6号 关于印发《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夏冬发布时间:2023-09-03浏览次数:10





发〔20236


关于印发《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2023622


附件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为推进我院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收费管理办法,规范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在校学生。

第一条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我院在校学生应缴纳学费。

第二条  我院采用学分制的学籍管理制度,以学生修读课程的学分数作为衡量和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取得学生所在年级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毕业总学分作为学生毕业的主要标准。

第三条  学分制收费是按学生修读的学分数计收学费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学分制收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根据我院本科生专业培养计划及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学分制收费标准为:

1.学分学费,四年制本科基准学分按160学分计(不含自主个性化学习分),专转本按在校两年80学分计,每学分收费标准均为150元。

2.专业学费,每学年专业学费为学年学费减去按标准学制四年的基准学分折算学分学费的14(专转本学生按在校年数类推),现行标准如下:


类别

江苏省规定学费

(元/学年)

专业学费

(元/学年)

学分学费

(元/学分)

人文社科类

14000

8000

150

理工科类

15000

9000

150

理工科类

(嵌入式培养)

17000

11000

15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

22800

16800

150

注:今后获准的其他嵌入式培养的和中外合作专业以此类推。

第四条  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课程模块(不含创新拓展类)的最低要求学分之和,超出160学分的,超出部分免收学分学费;在此之外要求加(选)修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学生,需按照所修课程的学分收取学分学费;经学院认定获得的自主个性化学习分,免收学分学费。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每年按照专业规定的学费标准进行预缴费,毕业(结业、肄业)时,学院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课程修读情况及缴费情况统一结算,多退少补。

第六条  对超过标准学制年限的学生,如已按标准学制缴纳了专业学费的,则学院不再收取专业学费,只收取所修课程的学分学费。

第七条  为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学习更多的知识,拓宽知识面,提高就业竞争力,对于在本专业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外要求加(选、辅)修其他专业课程的学生,免收加(选、辅)修专业的专业学费,但需按照所修课程的学分收取学分学费。

第八条  学生每学期初选定修读课程后,学院给予2周的试修时间,学生在试修期间自行退选课程,免收退选课程的学分学费;学生在所修课程开课一半时间内,按照本人申请、系(专业)审核、教务处审批的程序办理退选手续的课程,免收该课程50%的学分学费;超过一半的,全额收取该课程的学分学费。

第九条  经学院批准通过考核免修的课程,带有实验、实践环节的课程可按该课程规定的学分学费标准缴纳1/3的学分学费,其它课程不收学分学费。

第十条  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应按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标准缴纳专业学费。如需补修课程,按照补修课程的学分收取学分学费。

第十一条 学生因退学、转学、出国等终止学业,在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批准的,免收该学年专业学费,超过一个月的免收该学年50%的专业学费,第二学期内批准的不退还该学年专业学费。学分学费收费按截至到终止学业时所修学分学费总额,扣除已收预收学分学费总和的差额进行多退少补。

学生因休学、参军等暂停学业,暂停学业当年学费原则上不予结算退费。复学后,专业学费按随读年级标准以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结算,学分学费按第八条处理。

第十二条  经批准转入我院或出国学习后又复学的学生,学院可以采取学分互认方式承认学生的成绩和学分,可免收其相应的学分学费。

第十三条  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后,学院给考试不及格而不能取得相应课程学分的学生提供一次免费补考机会。对补考后仍不要重修相应课程的,学校按该课程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学分学费。

第十四条  学生重新学习课程或该课程替代课程的,按重新学习课程的学分缴纳学分学费。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20级学生起执行,由财务处、教务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


附: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分制收费标准





















附件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分制收费标准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基本学分

单位学分收费标准

(元/学分)

总学分学费(元)

专业学费标准

(元/学年)

总专业学费(元)

总学费(元)

1

市场营销

四年

160

150

24000

8000

32000

56000

2

物流管理

四年

160

150

24000

8000

32000

56000

3

电子商务

四年

160

150

24000

8000

32000

56000

4

广告学

四年

160

150

24000

8000

32000

56000

5

财务管理

四年

160

150

24000

8000

32000

56000

6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四年

160

150

24000

8000

32000

56000

7

金融工程

四年

160

150

24000

8000

32000

56000

8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四年

160

150

24000

8000

32000

56000

9

自动化

四年

160

150

24000

9000

36000

60000

1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160

150

24000

9000

36000

60000

1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160

150

24000

9000

36000

60000

12

信息工程

四年

160

150

24000

9000

36000

60000

13

通信工程

四年

160

150

24000

9000

36000

60000

14

软件工程

四年

160

150

24000

9000

36000

60000

15

网络工程

四年

160

150

24000

9000

36000

60000

16

物联网工程

四年

160

150

24000

9000

36000

60000

17

数字媒体技术

四年

160

150

24000

9000

36000

60000

18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四年

160

150

24000

9000

36000

60000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基本学分

单位学分收费标准

(元/学分)

总学分学费(元)

专业学费标准

(元/学年)

总专业学费(元)

总学费(元)

19

电子科学与技术

四年

160

150

24000

9000

36000

60000

20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四年

160

150

24000

9000

36000

60000

21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四年

160

150

24000

9000

36000

60000

2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培养)

四年

160

150

24000

11000

44000

68000

23

软件工程(嵌入式培养)

四年

160

150

24000

11000

44000

68000

24

通信工程(嵌入式培养)

四年

160

150

24000

11000

44000

68000

25

网络工程(嵌入式培养)

四年

160

150

24000

11000

44000

68000

26

物联网工程(嵌入式培养)

四年

160

150

24000

11000

44000

68000

27

市场营销(专转本)

两年

80

150

12000

8000

16000

28000

28

通信工程(专转本)

两年

80

150

12000

9000

18000

30000

29

信息工程(专转本)

两年

80

150

12000

9000

18000

30000

3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转本)

两年

80

150

12000

9000

18000

30000



抄送:院领导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财务处     

20236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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