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开票据申请单

发布者:夏冬发布时间:2023-10-17浏览次数:10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预开票据申请单

部门(盖章):日期:

申请票据类型(填代码)


票据类型:A.江苏增值税专用发票;B. 江苏增值税普通发票;C..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D.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E.江苏省捐赠专用收据;

票据开具信息

对方单位名称


票据开具项目内容


合作项目名称或事由


票据开具金额(含税金额

大写金额:

小写金额:


以下由开具江苏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填写对方单位开票具体信息(由对方提供)

1.纳税人名称


申请江苏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全部填写,务必与受票人税务登记的信息一致。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地址


4.电话


5.开户银行

   

6.银行帐号


税费支付方式(开具税票填写)

税费支付项目名称或代码


备注:科研项目税费不允许从其他项目垫支。

同意代垫税费项目名称或代码


同意代垫税费项目负责人(签字)


税务票据应缴税费金额(财务经办人员填写)

应纳税总额(单位:元)


其他税费(单位:元)


特殊事项说明


 本单位承诺票据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合法准确完整,并要求其妥善保管票据转交受票人;如果该款项未到账,本单位将配合票据申请人全力敦促付款;如果因特殊原因款项不能到帐,本单位督促票据申请人尽快收回票据原件并退还财务处,如有税费款等损失,票据申请人愿承担损失,并且本单位愿意事先垫付相关损失。

单位负责人(签字):票据申请人(签字):联系电话:

开具增值税票据须知

  1. 办理申请票据时,需携带填写完整并加盖部门公章的申请单一份;

  2. 申请人一般为科研项目负责人或业务直接相关责任人;

  3. 开具国税增值税票据具体要求

  1. 增值税票据主要包括:江苏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江苏增值税普通发票,其具体税款比例如下:增值税额一般为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费为增值税额的12%

  2. 开具江苏增值税专用发票,需确保对方单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 开具江苏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一份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为复印件,其每一页须注明“与原件一致”,经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

  4. 我校开具增值税票据的应税服务范围主要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鉴证咨询服务、文化教育服务等

  5. 若对方单位未办理“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可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1. 领票人原则上为申请人,如需代领,需出具书面委托,带身份证领取。

  2. 有特殊需要的,在特殊事项中说明。财务处咨询电话:8586626585866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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